1、建工類:工民建工程師、建筑工程師、建設設計工程師、建筑施工工程師、測量工程師、地質勘測工程師、建筑預算工程師、建筑管理工程師、道路與橋梁工程師、土木工程工程師、市政工程師、公路工程師、監(jiān)理工程師、土建結構工程師、造價工程師、路橋工程師等。
2、機械工程師、自動化工程師、機電設備工程師、機械設計工程師、鑄造設計工程師、機械制造工程師、機電一體化工程師等。
3、裝飾設計類:環(huán)境藝術設計工程師、建筑裝飾工程師等。
4、水暖、化工類:建筑水電安裝工程師、消防水電工程師、給排水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師、暖通工程師、熱處理工程師、暖通空調工程師、化工工程師等。
5、建筑電氣:電氣工程師、電氣設備工程師等。
為了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凡涉及申報對象的學歷、年限、考試成績、任職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業(yè)績、獎懲情況,須由申報單位核實后,按規(guī)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份;
2、論文和業(yè)務工作總結;
3、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業(yè)績的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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