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護結構穩(wěn)定驗算是在變形極限狀態(tài)下的驗算,所以都用主動土壓力和被動土壓力值進行計算。影響支護結構穩(wěn)定的外界因素很多,各種變形現象往往不是完全獨立存在的。目前一般都采取控制度的方法,用半經驗、半理論公式分項驗算。 右時對同—個項目還要用多種方法進行驗算,以達到總體上的穩(wěn)定。
降水深度通常控制在基坑開挖面以下 0,5~1.0m,過深時容易引起滲流所帶來的不利影響。常用的井點類型有輕型井點、多級輕型井點、噴射井點及深井并點, 應該根據基坑規(guī)模、開挖深度和土層滲透性并結合地區(qū)經驗選擇。當基坑開挖深度小于 3m 時,通常可采用明溝排水,大于 3m 時宜采用井點降水。
不適當的開挖方式往往是造成基坑事故的重要原因。 支護結構設計一方面應為土方開挖創(chuàng)造條件,同時應對開挖方式提出要求。 其中重要的要求是每階段的開挖深度與相應設計廠況的計算模型—致。 強調先支撐 〈武錨定) 廳后開挖的原則。
基坑工程的監(jiān)測內容一般包括比以下幾方面;①支護結構主要構件的內 力和變形,如支撐軸向力測定。墻頂的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 墻體豎向的變形曲線測定,以及立柱的沉降或回彈等; ②基坑周圍土體的變形、邊坡穩(wěn)定以及地下水位的變化和空隙水壓力的測定等,必要時還應測定 坑底土的回彈情況;③對周圍環(huán)境中需要保護的對象進行專門內容的觀察和測定,如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或構筑物,重要歷史文物以及市政管線(包括煤氣管、上下水管、通訊電纜、高壓電,纜等)和道路、橋梁、隧道等。通過監(jiān)測可以驗證支護結構設計的合理性。監(jiān)測工作是基坑工程中不可忽視的 一項重要工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