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合同,又稱電子商務合同,根據聯(lián)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電子商務示范法》以及世界各國頒布的電子交易法,同時結合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電子合同可以界定為:電子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當事人之間通過電子信息網絡以電子的形式達成的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性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通過上述定義可以看出電子合同是以電子的方式訂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網絡條件下當事人為了實現(xiàn)一定的目的,通過數據電文、電子郵件等形式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一種電子協(xié)議。
電子合同的標的可以為交付商品,也可以為提供服務。電子合同當事人對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方式、時間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電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嗎?
電子合同有法律效力保障。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13、14條認可了可靠電子簽名的合法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0、11條認可以數據電文作為合同書面形式的合法載體;《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116條認可電子數據作為法定證據種類的合法地位。
傳統(tǒng)手寫筆跡鑒定是自古以來常用的文書真?zhèn)舞b定手段。因為書寫習慣一經形成就很難更改,每個人的筆跡都是具有差異性的,所以在民事糾紛尤其借款、欠款、合同履行等訴訟中,常常通過對筆跡的同一性進行鑒定,來分辨簽名的真?zhèn)巍?/p>
網簽是網上簽約的簡稱,常見于房地產交易領域,指交易雙方簽訂合同后,到房地產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形成網簽號并在網上公布,用戶可以通過網簽號在網上進行查詢。在電子商務領域又稱為電子締約、合同網簽。
網簽是為了讓房地產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賣",簽合同后可以撤銷。一般的"網簽"程序是:交易雙方當事人根據網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協(xié)議或買賣合同文本協(xié)商擬定相關條款→由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通過網上簽約系統(tǒng),打印經雙方確認的協(xié)議或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在電子樓盤表上注明該商品房已被預訂或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