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貨人的義務
海關查驗貨物時,進出口貨物收發(fā)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到場,配合海關查驗。配合查驗應當做的工作如下:
1.負責搬移貨物,開拆和重封貨物的包裝。
2.海關查驗貨物時,進出口貨物的收發(fā)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到場,并按照海關的要求負責搬移貨物、開拆和重封貨物的包裝等。
3.了解和熟悉所申報貨物的情況,回答查驗海關關員的詢問,提供海關查驗貨物時所需要的單證或其他資料。
4.海關查驗貨物時,進出口貨物收發(fā)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在場陪同,并按海關要求提供查驗貨物所需的單證,回答海關提出的問題。
5.協助海關提取需要作進一步檢驗、化驗或鑒定的貨樣,收取海關出具的《取樣清單》。
6.查驗結束后,認真閱讀關員填寫的《海關進出境貨物查驗記錄單》,注意以下情況的記錄是否符合實際:開箱的具體情況;貨物殘損情況及造成殘損的原因;提取貨樣的情況;查驗結論。
查驗記錄準確清楚的,應即簽字確認。配合查驗人員如不簽名的,查驗人員應當在查驗記錄中予以注明,并由貨物所在監(jiān)管場所的經營人員簽名證明。
接到客戶的全套單據后,要查清該進口貨物屬于哪家船公司承運、哪家作為船舶代理、在哪兒可以換到供通關用的提貨單。
注:全套單據包括帶背書的正本提單或電報放貨(簡稱為“電放”)副本、裝箱單、發(fā)票、合同。
注意事項:
(1)提前與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門聯系,確定船到港的時間、地點,如需轉船應確認二程船名。
(2)提前與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門確認換單費、押箱費、換單的時間。
(3)提前聯系好場站,確認好提箱費、掏箱費、裝車費、回空費。
根據發(fā)貨人提供的報關資料及堆場或拖車提供的柜號、封簽制作正確的申報資料。申報資料包含發(fā)票、箱單、從船公司換回的提貨單、報關委托書、進口貨物報關單等。
注意事項:
(1)接到客戶全套單據后,應確認貨物的商品編碼,然后查閱海關《稅則》,確認進口稅率、確認貨物需要什么監(jiān)管條件等。
(2)換單時應催促船舶代理部門及時給海關傳艙單,如有問題應與海關艙單室取得聯系,確認艙單是否轉到海關。
(3)當海關要求開箱查驗貨物時,應提前與場站取得聯系,調配設備將所查箱子調至海關指定的場站(事先應與場站確認好調箱費、掏箱費)。
如何配合海關審價
海關對進口紅酒申報價格質疑會發(fā)出《價格質疑通知單》,按要求提交貨值證明材料:合同、發(fā)票、付匯憑證、保險單、上次報關資料及同類產品國內售價資料等,向海關解釋申報價格的真實性及合理性,經過一二輪磋商確定進口紅酒完稅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