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認定為助理工程師:
(1)全日制碩士學位,經考察合格,可認定為助理工程師;
(2)全日制第二學士學位,經考察合格,可認定為助理工程師;
(3)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在工程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可認定為助理工程師;
(4)全日制學士學位,在工程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可認定為助理工程師;
(5)全日制大學??茖W歷,在工程技術崗位上見習1年期滿,再從事本專業(yè)技術工作滿1年,經考察合格,可認定為助理工程師。
5. 應具備下列學歷、資歷條件之一,可申報評審助理工程師:
(1)碩士學位;
(2)研究生學歷;
(3)第二學士學位;
(4)大學本科學歷,聘任技術員1年以上;
(5)學士學位,聘任技術員1年以上;
(6)大學??茖W歷,聘任技術員2年以上;
(7)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專業(yè)技術工作3年以上;
(8)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學歷,聘任技術員4年以上;
(9)無相同相近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聘任技術員5年以上,并從事本專業(yè)技術工作7年以上。
申報工程師,應具備下列條應具備下列學歷、資歷條件之一,可認定為工程師:
(1)全日制博士學位,經考察合格,可認定為工程師;(2)全日制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yè)技術工作滿2年,經考察合格,可認定為工程師。(3)全日制第二學士學位,從事本專業(yè)技術工作滿2年,經考察合格,可認定為工程師。
可申報評審工程師:
(1)博士學位;
(2)碩士學位,聘任助理工程師2年以上;
(3)研究生學歷,聘任助理工程師2年以上;
(4)第二學士學位,聘任助理工程師2年以上;
(5)大學本科學歷,聘任助理工程師4年以上;
(6)學士學位,聘任助理工程師4年以上;
(7)后取大學本科學歷,聘任助理工程師4年以上,并從事專業(yè)技術工作6年以上;
(8)后取學士學位,聘任助理工程師4年以上,并從事專業(yè)技術工作6年以上;
(9)大學專科學歷,聘任助理工程師4年以上,并從事專業(yè)技術工作7年以上;
(10)后取大學??茖W歷,聘任助理工程師4年以上,并從事專業(yè)技術工作10年以上;
(11)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學歷,聘任助理工程師5年以上,并從事專業(yè)技術工作13年以上;
(12)后取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學歷,聘任助理工程師5年以上,并從事專業(yè)技術工作16年以上;
(13)無相同相近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聘任助理工程師5年以上,并從事本專業(yè)技術工作18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