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托運。各外貿公司及工貿企業(yè)在備齊貨物,收到開來的信用證經(jīng)審核(或經(jīng)修改)無誤后,就可辦理托運,即按 信用證和合同內有關裝運條款,以及貨物名稱、件數(shù)、裝運日期、目的地等填寫《托運單》并提供有關單證,送交外運公司作為訂航班的依據(jù)。
走貨物品的體積、重量要求
1.體積
小體積:長+寬+高≥40cm 小邊≥5cm(新聞稿件類貨物除外)。
解決方法:A加纖袋 B發(fā)快件 。
體積:依據(jù)艙門尺寸而定 如B737—0.86*1.21(m),B757---1.41*1.12(m)。
客機載運體積一般不超過40*60*100(cm) 、貨機載運體積一般不超過100*100*140(cm)。
2.重量:
客機載運每件貨物重量一般不超過80KG;貨機載運每件一般不超過250KG。
貨物重量和體積
1. 貨物的重量按毛重,單位為公斤,貨物重量保留3為小數(shù)
2. 貴重物品的重量按實際毛重計,計量單位為0.1公斤。
3. 貨物計算重量為1CBM=167KGS
4. 非寬體飛機承運的貨物,每件體積不超過150*70*100厘米,重量一般不超過150公斤。
5. 超大超重的貨物,應先向航空公司信息部預定倉位,征得同意方可承運。
包裝與標志
1、貨物的包裝應當保證貨物在運輸過程中不致?lián)p壞、散失、滲漏,不致?lián)p壞和污染飛機設備或其它物品。
2、貨物包裝內不準夾帶禁止運輸或者限制運輸?shù)奈锲?、危險品、貴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資料等。
3、精密、易碎、怕震、怕壓、不可倒置的貨物,必須有相應防止貨物損壞的包裝措施和指示標志。
4、托運人應當在每件貨物外包裝上標明出發(fā)站、到達站和托運人、收貨人的單位、姓名及詳細地址。托運人使用舊包裝時,必須除掉舊包裝的殘舊標志和標貼。
5、活動物、鮮活易腐物品、貴重物品等特種貨物的包裝應符合航空運輸對各種貨物的特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