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貨運單
1.航空貨運單的概念
航空貨運單
航空貨運單是由托運人或者以托運人的名義填制,是托運人和承運人之間在承運人的航線上運輸貨物所訂立運輸契約的憑證。
航空貨運單不可轉(zhuǎn)讓,屬于航空貨運單所屬的空運企業(yè),如跨越速運空運企業(yè)。
2.航空貨運單的用途
貨運單是托運人或其代理人所使用的重要的貨運文件,其作用歸納為:1.是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締結(jié)運輸契約的憑證;2.是承運人收運貨物的證明文件;3.是運費結(jié)算憑證及運費收據(jù);4.是承運人在貨物運輸組織的全過程中運輸貨物的依據(jù);5.是國際進出口貨物辦理清關的證明文件;5.是保險證明。
航空運輸方式主要有班機運輸,包機運輸,集中托運和航空快遞業(yè)務。
班機運輸
航空貨運裝載
班機運輸(Scheduled Airline)指具有固定開航時間、航線和??亢秸镜娘w機。通常為客貨混合型飛機,貨艙容量較小,運價較貴,但由于航期固定,不利于(應該是有利于)客戶安排鮮活商品或急需商品的運送。
貨物重量和體積
1. 貨物的重量按毛重,單位為公斤,貨物重量保留3為小數(shù)
2. 貴重物品的重量按實際毛重計,計量單位為0.1公斤。
3. 貨物計算重量為1CBM=167KGS
4. 非寬體飛機承運的貨物,每件體積不超過150*70*100厘米,重量一般不超過150公斤。
5. 超大超重的貨物,應先向航空公司信息部預定倉位,征得同意方可承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