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制度會詳細規(guī)定“選票”的形式,以及計算投票結果的算法。投票結果可能是單一候選人獲勝,也可能是多人獲勝,如立法機構的選舉。投票制度也會表明選民的投票權如何分配,以及選民如何被分配到獨立的選區(qū)。
選舉的實際操作通常并不是投票制度關心的課題。投票制度不會指明選票是用紙張制成,或用打卡票,或是電子投票。投票制度也不會指明如何保護選民隱私、如何正確地計算選票、或誰擁有投票權。這些是屬于更廣泛的選舉或選舉制度的研究范圍。
在認可投票制里投票者可以自由投給任何選項
認可投票制是另一種二元投票制的方法,選民可以投給每一個候選人,取得多認可的候選人當選。
與能投票制也是一種二元投票制的方法。選民在選票上可以圈選多個候選人(至于可圈選數(shù),可依民情設定不同計算公式);而且選民必須在一張選票上恰好將圈項數(shù)全部用完,才算是有效票。
計分制甚至比排序制更為靈活,但設計用來使用它們的方法并不多。每個投票者給每個選項評分,評分可以使用數(shù)字(例如從0至100)或者“等級”如A/B/C/D。
在計分投票制里,投票者給予每個選項數(shù)字分數(shù),總和分數(shù)的選項獲勝。認可投票制或與能投票有時會使用0或1來表示認可與否,因此也可以被視為計分制的一種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