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一項法律活動,為了盡可能避免在租用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爭議,所以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注意相關事項。在合同中,約定租賃物的租賃期限,明確租賃的具體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過租賃期使用租賃物,應支付給出租方超時使用的租金。
個人租車:
一. 承租方應按要求攜帶有效證件如身份證、駕駛證、戶口簿等,與業(yè)務部門簽訂租車合同。
二. 承租方應嚴格履行本公司規(guī)定的合同條款。
三. 承租方應預付全部租金,抵押金不能視為租金。
四. 承租方提供轉帳支票,必須款進帳后方可辦理租車手續(xù)。如出現空頭支票,將上報公安機關,一切責任自負。
五. 承租方每天按24小時為一個租車日,每天限180—260公里這個具體根據各地租賃公司不同而定,超一公里收取相應的租金,剩余公里數累計租車時可以于租賃公司具體談。
承租人在租賃期內,有義務妥善保管好,使用好所租用的汽車及其有關的證件,保持車身清潔直到歸還租賃公司為止。如有遺失應即時通知租賃公司及有關部門。
租賃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一項法律活動,為了盡可能避免在租用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爭議,所以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注意相關事項。
重要的國際性會議、行業(yè)重要會議、知名公司全球或者大區(qū)會議,參與者通常人數較多,身份較高,如果在主辦者所在地,車輛調度可能不成問題,如果在異地舉辦,那么車輛調度就值得好好研究。
通常,異地舉辦會議基本上委托當地專業(yè)機構代理,車輛調度涉及到主辦者與代理方的溝通,還涉及到會議舉辦地的車源問題。
對于主辦方,通常只提出用車要求及安排要求,而代理公司則要考慮時間安排、預定的合理車輛數量、行走時間及線路等等。
因此,主辦方應該提前告訴代理方相對準確的與會者抵達時間、人數、此時間段內抵達客人的身份及車輛使用標準,并告訴代理方如果出現與預告情形不符時希望采取的彌補措施及愿意為此承擔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