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免測證明的條件
通常情況下,申請免測證明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確實存在身體狀況等原因,導致無法參加體能測試。
需要提供三級甲等及以上醫(yī)院的相關證明。
請注意,不同學校對免測證明的具體要求可能會有所不同。因此,在申請前,一定要仔細閱讀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確保滿足所有條件。
申請免測證明的步驟:
前往三級甲等及以上醫(yī)院進行相關門診的診斷。在診斷過程中,醫(yī)生會根據你的身體狀況,判斷是否適合參加體能測試。
如果醫(yī)生認為你不適合參加體能測試,他會出具一份相關證明。這份證明通常需要包含你的個人信息、診斷結果以及醫(yī)生的建議等內容。
拿到醫(yī)生出具的證明后,你需要填寫一份《免于執(zhí)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申請表》。這份表格可以在學校的教務處或者體育部門獲取。
將填好的申請表和醫(yī)生的證明一并提交給學校的教務處或體育部門。他們會對你的申請進行審核。
初診病人病歷中應含“五有一簽名 ”(主訴、病史、體檢、初步診斷、處理意見和醫(yī)師簽名)。其中:①病史應包括現病史、既往史、以及與疾病有關的個人史,婚姻、月經、生育史,家族史等 ;②體檢應記錄主要陽性體和有鑒別診斷意義的陰性體征。③初步確定的或可能性的疾病診斷名稱分行列出,盡量避免用“待查”、“待診”等字樣。④處理意見應分行列舉所用及特種方法,進一步檢查的項目,生活注意事項,休息方法及期限;必要時記錄預約門診日期及隨訪要求等。
學生因病或因事確需休學,須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附相關證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級甲等醫(yī)院(一般縣級以上醫(yī)院都屬于三甲醫(yī)院)診斷證明書,無診斷證明書或無蓋章者無效。休學是指因病或事或別的原因暫時停止上學,學籍還保存在該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