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貨運單是由托運人或者以托運人的名義填制,是托運人和承運人之間在承運人的航線上運輸貨物所訂立運輸契約的憑證。航空貨運單不可轉讓,屬于航空貨運單所屬的空運企業(yè),如跨越速運空運企業(yè)。
1.貨物的明顯損壞,應在發(fā)現損壞時立即提出,遲在收到貨物后14天內提出; 2.貨物的其他損壞,自收到貨物之日起14天內提出; 3.貨物延誤,自其自由支配貨物之日起21天內提出; 4.貨物沒有交付,自填開貨運單之日起120天內提出。
營航空快遞的大多為跨國公司,這些公司以獨資或合資的形式將業(yè)務深入世界各地,建立起全球網絡。航空快件的傳送基本都是在跨國公司內部完成。而國際郵政業(yè)務則通過萬國郵政聯(lián)盟的形式在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郵政機構之間取得合作,郵件通過兩個以上國家郵政當局的合作完成傳送。
辦理托運。各外貿公司及工貿企業(yè)在備齊貨物,收到開來的信用證經審核(或經修改)無誤后,就可辦理托運,即按信用證和合同內有關裝運條款,以及貨物名稱、件數、裝運日期、目的地等填寫《托運單》并提供有關單證,送交外運公司作為訂航班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