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單位在許可證有效期內,發(fā)生許可項目、許可范圍、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等變更的,應當在變更后30個工作日內,向原許可機關提出變更申請,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變更手續(xù)。許可單位未辦理變更手續(xù)的,許可機關有權撤銷其許可證。
何謂鍋爐?鍋爐是由什么設備組成的?
答:鍋爐中的鍋是指在火上加熱的盛汽水的壓力容器,爐是指燃料燃燒 的場所。通常把燃料的燃燒、放熱、排渣稱為爐內過程,把工質水的流動、 傳熱、化學變化等稱為鍋內過程。
鍋爐本體由汽包、受熱面、連接管道、煙道、風道、燃燒設備、構架、 爐墻、除渣設備等組成。鍋爐輔助設備由燃料供應系統(tǒng)、給水系統(tǒng)、通風系 統(tǒng)、煤粉制造系統(tǒng)、除塵系統(tǒng)、水處理系統(tǒng)、控制保護系統(tǒng)等組成。本體系 統(tǒng)與輔助系統(tǒng)組成了鍋爐機組。
鍋爐參數(shù)包括哪些方面?如何定義?
答:鍋爐參數(shù)包括鍋爐容量、過熱蒸汽參數(shù)、再熱蒸汽參數(shù)和給水溫度。
鍋爐容量指鍋爐蒸發(fā)量,是用來表示鍋爐供熱能力的指標,分為額定蒸 發(fā)量和連續(xù)蒸發(fā)量兩種。過熱蒸汽參數(shù)指鍋爐過熱器出口處的額定過熱 蒸汽壓力、溫度。再熱蒸汽參數(shù)指再熱蒸汽進入鍋爐再熱器的蒸汽壓力、溫 度和鍋爐再熱器出口處額定再熱蒸汽壓力、溫度。給水溫度指給水進入鍋爐 省煤器入口處的溫度。
壓力容器
汽車罐車、鐵路罐車、罐式集裝箱。
年度檢驗:每年至少檢驗一次。
檢驗:狀況等級為1級、2級的,汽車罐車每5年至少檢驗一次,鐵路罐車每4年至少檢驗一次,罐式集裝箱每5年至少檢驗一次;狀況等級為3級的,汽車罐車每3年至少檢驗一次,鐵路罐車每2年至少檢驗一次,罐式集裝箱每2.5年至少檢驗一次。
耐壓試驗:每6年檢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