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銀行保函也稱為銀行保證書,是銀行作為擔保方向受益人發(fā)出的擔保文件。保函的內容根據具體交易不同而有所不同。 2、保函的內容包括:保函的編號、開立日期、當事人的名稱和地址、交易或項目的名稱、合同或招標的編號以及簽發(fā)日期。 3、國際擔保業(yè)務中使用的絕大多數是見索即付保函。一旦見索即付保函開立,銀行將成為個付款人。
租賃保函 適用范圍與用途: 適用于租賃合同; 對于出租方而言,獲得了及時收回租金的保障,便利了租賃合同的執(zhí)行; 對于承租方而言,有利于承租方盡早取得設備使用權,并獲得資金融通,提高資金效率。
付款保函 付款保函是指,應買方或發(fā)包方的要求,銀行向賣方或承包方出具的、保證買方履行商品、技術、專利或勞務合同項下的付款義務、或發(fā)包方按照承包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項的書面承諾。根據被擔保的付款方式不同,可分為即期付款保函、延期付款保函、分期付款保函。
銀行保函是由銀行開立的承擔付款責任的一種擔保憑證,銀行根據保函的規(guī)定承擔付款責任。銀行保函大多屬于“見索即付”(無條件保函),是不可撤銷的文件。銀行保函的當事人有委托人(要求銀行開立保證書的一方)、受益人(收到保證書并憑此向 銀行索償的一方)、擔保人(保函的開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