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證是商人們?yōu)榻鉀Q買賣雙方互不信任的問題而普遍采用的結算方式。信用證作為國際貿易的一種支付方式,具有其他支付方式無法替代的作用,不論是進口商還是出口商或是銀行在利用信用證這種安排中都有切身的利益存在。
承付(Honour)是指:a.若信用證為即期付款信用證,則應立即付款;b.若信用證為延期付款信用證,則應作出延期付款的承諾,且在到期日付款;c.若信用證為承兌信用證,則應承兌受益人開立的匯票,且在到期日付款。
開國際信用證的時候是需要雙方在合同當中一開始就約定清楚使用跟單信用證支付,一般這種國際信用證是需要買方向銀行申請的,銀行在審核過相關的條件以后就會給當事人出具信用證的,并且國際信用證是通過電傳或者電報等方式通知的。
國際信用證是銀行有條件保證付款的證書,成為國際貿易活動中常見的結算方式。按照這種結算方式的一般規(guī)定,買方先將貨款交存銀行,由銀行開立信用證,通知異地賣方開戶銀行轉告賣方,賣方按合同和信用證規(guī)定的條款發(fā)貨,銀行代買方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