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評價建設場地的工程地質條件所進行的地質測繪、勘探、室內實驗、原位測試等工作的統(tǒng)稱。為工程建設的規(guī)劃、設計、施工提供必要的依據(jù)及參數(shù)。工程地質條件通常是指建設場地的地形、地貌、地質構造、地層巖性、不良地質現(xiàn)象以及水文地質條件等。
初步勘察階段是在選定的建設場址上進行的。根據(jù)選址報告書了解建設項目類型、規(guī)模、建設物高度、基礎的形式及埋置深度和主要設備等情況。初步勘察的目的是:對場地內建筑地段的穩(wěn)定性作出評價;為確定建筑總平面布置、主要建筑物地基基礎設計方案以及不良地質現(xiàn)象的防治工程方案作出工程地質論證。
詳細勘察的主要手段以勘探、原位測試和室內土工試驗為主,必要時可以補充一些地球物理勘探、工程地質測繪和調查工作。詳細勘察的勘探工作量,應按場地類別、建筑物特點及建筑物的等級和重要性來.確定。對于復雜場地,必要時可選擇具有代表性的地段布置適量的探井。
勘查手段:必須以地質觀察研究為基礎,根據(jù)任務要求,本著以較短的時間和較少的工作量,獲得較多、較好地質成果的原則,選用必要的技術手段或方法,如測繪、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學探礦、鉆探、坑探、采樣測試、地質遙感等等。這些方法或手段的使用或施工過程,也屬于地質勘查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