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分級
一級:重要工程或支護結構做主體結構的一部分,開挖深度大于10米,與臨近建筑物、重要設施的距離在開挖深度以內(nèi)的基坑,基坑范圍內(nèi)有歷史文物、近代建筑、重要管線等需要嚴加保護的基坑。
二級:介于一級基坑、三級以外的基坑。
三級:開挖深度小于7米且周圍環(huán)境無特殊要求的基坑。
基坑屬于臨時性工程,其作用是提供一個空間,使基礎的砌筑作業(yè)得以按照設計所指定的位置進行?;娱_挖工程量按基坑容積計算。一般來說,深基坑是指開挖深度大于等于5m的基坑。基坑開挖的計算公式如下:
1.不放坡不支擋土板:此時的基坑是一個長方體或者圓柱體。
(1)當為長方體時:挖基坑工程量 = (a+2c)(b+2c)h
(2)當為圓柱體時:挖基坑工程量 = π*r*r*h
2.放坡:此時的基坑是一個棱臺或者圓臺。
(1)當為棱臺時:挖基坑工程量 = (a+2c+Kh)(b+2c+Kh)h+1/3 K*K*h*h*h
(2)當為圓臺時:挖基坑工程量 = 1/3 πH(r*r+rR+R*R)
放坡開挖
1.開挖深度不超過4m的基坑且當場地條件允許,并經(jīng)驗算能保證土坡穩(wěn)定性時,可采用放坡開挖。
2.開挖深度超過4m的基坑,有條件采用放坡開挖時設置多級平臺分層開挖,每級平臺的寬度不宜小于1.5m。
3.放坡開挖的基坑,尚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坡頂或坡邊不宜堆土或堆載,遇有不可避免的附加荷載時,穩(wěn)定性驗算應計入附加荷載的影響;
②基坑邊坡必須經(jīng)過驗算,保證邊坡穩(wěn)定;
③土方開挖應在降水達到要求后,采用分層開挖的方法施工,分層厚度不宜超過2.5m;
④土質(zhì)較差且施工期較長的基坑,邊坡宜采用鋼絲網(wǎng)水泥或其他材料進行護坡;
⑤放坡開挖應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坑內(nèi)水位和排除地表水,嚴禁地表水或基坑排出的水倒流回滲入基坑。
有支護結構的基坑開挖
1.土方開挖的順序、方法必須與設計工況相一致,應遵循“開槽支撐、先撐后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的原則;
2.除設計允許外,挖土機械和車輛不得直接在支撐上行走操作;
3.采用機械挖土方式時,嚴禁挖土機械碰撞支撐、立柱、井點管、圍護墻和工程樁;
4.應盡量縮短基坑無支撐暴露時間,對一級、二級基坑,每一工況下挖至設計標高后,鋼支撐的安裝周期不宜超過一晝夜,鋼筋混凝土支撐的完成時間不宜超過兩晝夜;
5.采用機械挖土,坑底應保留200~300mm厚基土,用人工平整,并防止坑底土體擾動;
6.對面積較大的一級基坑,土方宜采用分塊、分區(qū)對稱開挖和分區(qū)安裝支撐的施工方法,土方挖至設計標高后,立即澆筑墊層;
7.基坑中有局部加深的電梯井、水池等,土方開挖前應對其邊坡做必要的加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