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醫(y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10條的規(guī)定,患者有權復印或者復制其門診、住院志、體溫單、醫(y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y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以及衛(wèi)生行政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病歷資料。
病情證明書 姓名:顧慶勇 性別:男 出生日期:2001年5月20日 民族:漢族 婚姻狀況:未婚 療后,經復查,該患者各方面精神指標已達標,抑郁癥已康復,恢復正常,無其它癥狀。
出院記錄需要蓋章嗎 出院記錄需要蓋章。出院記錄,是患者住院診療經過的小結,便于以后復診時參考。出院記錄需要責任醫(yī)生簽字,并加蓋醫(yī)院公章后,才能作為有法律效力的證據材料,用于醫(yī)療報銷或者其他證明材料。
學生因疾病不能參加軍訓的有: 1.已明確診斷患有先天性心臟病者,如風心病,心肌炎,腦血管畸形等疾病不能參加軍訓。 2.(青少年型)冠心病患者、有急性胰腺炎病史的人不能參加軍訓。 3.學生患傳染病正在傳染期者不能參加軍訓。 4.患有、過敏性等呼吸道疾病者不能參加軍訓。 5.身體有骨折或有受損者不能參加軍訓。 6.其他異常情況如電解質紊亂(低鉀等)、女性月經期間身體不適者不能參加軍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