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的對賬年度是如何規(guī)定的
住房公積金對賬年度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異地求學的(指全日制學習)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1)國內大學就讀:提供入學通知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單位證明;
(2)出國留學:提供入學通知書和護照的原件及復印件。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供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縣級以上人民醫(yī)院出具的證明或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傷殘鑒定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對單位逾期不繳或少繳住房公積金的行為應如何處理
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