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積金中心宣布,自2015年4月7日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為20%;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為30%。
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在行政區(qū)域內(nèi)如何辦理轉移,如果新單位沒建立住房公積金繳存關系,住房公積金能辦理轉移嗎 在調入單位開設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前提下,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人事調動函或調入單位接收證明。由調出單位辦理轉移。 如果新單位沒建立住房公積金繳存關系,只能由調出單位辦理該職工的公積金封存手續(xù),待新單位開設住房公積金賬戶時再進行轉移并繼續(xù)繳存。
轉出單位已注銷的情況下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的轉移 如果轉出單位已注銷,辦理轉移時,可提供工商部門出具的轉出單位注銷證明(或主管部門、國有資產(chǎn)經(jīng)營公司出具的單位注銷證明)、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轉移憑證”上只加蓋調入單位公章。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時限是如何規(guī)定的 單位應當于每月發(fā)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nèi)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積金專戶內(nèi)。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fā)放工資當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