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在拆除施工過程中有可能會被損壞的道路、管線、電力、郵電、通信等公共設施,應由建設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申請辦理好批準手續(xù),并做好相應的保護措施。 切斷被拆除建(構)筑物的上下水管、煤氣管、供氣管以及供電、通信等管線設施。 接通施工用臨時供水、供電等管線,搭設好施工用臨時用房設施。
發(fā)布安民告示,清除場內雜物,劃定警戒范圍。施工現(xiàn)場的危險區(qū)域和臨街、臨路的危險地段應當懸掛警示標志,夜間應有紅燈警示。在有車輛、行人通過的地方施工,要用文明禮貌的標牌、標語向周圍群眾和行人示意。
搭設臨時封閉圍欄。如果拆除現(xiàn)場位于主次干道兩側及城區(qū)的繁華區(qū)域和居民區(qū)的房屋建筑時,防護架的搭設應采取全封閉的形式,并應做到節(jié)點可靠、固定點合理,能滿足抗傾覆的要求。
1)拆除施工前,應充分熟悉原有建筑物的竣工圖紙,了解原有建筑的結構體系。 (2)拆除施工前,應編制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設計計算臨時支撐體系,確定合理的拆除施工順序。 (3)拆除施工前,應先施工完成臨時支撐體系,如屬多層樓房工程的拆除施工,上、下支撐點的墊板應該對齊,以保證樓板(梁)上下傳力合理、支撐位置正確,并應留出一定的施工作業(yè)面。 (4)拆除施工前,應對拆除部分劃出標志線,必要時先用切割機進行切割處理,后進行拆除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