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碎機在結構拆除施工中主要用于搗碎建筑物的墻、柱、梁等主要承重結構,終使其坍塌以及建筑物坍塌后的解體破碎。破碎機大多由挖掘機改裝而成,即卸去挖斗后,改裝上破碎錘而成。使用破碎機進行工程拆除施工時,應有專人指揮,其打擊點應根據建筑物坍塌方向事前進行設計,打擊力應適中;當有多個打擊點時,應循序輪流進行打擊,不應在一個打擊點上一次打擊到位,這樣容易增加不因素。
拆除施工的作業(yè)區(qū)大部分在室內,難以使用大型拆除施工機械進行拆除施工。 部分再生利用項目,是在建筑物正常使用狀態(tài)下進行的,雖是局部封閉施工,但對整個建筑物的和穩(wěn)定影響較大。因此,確保施工,是再生利用項目拆除施工的重點所在。
拆除部分建筑物的墻、板、梁后,對原有建筑物的結構受力和結構平衡體系是一個破壞,必須采取可靠的臨時支撐,以重新建立新的結構平衡體系。支撐位置的設置應充分考慮保留一定的作業(yè)面。
作業(yè)隱患多,危險性大等。拆除物一般是年代已久的建(構)筑物,隱患多,建設單位往往很難提供原建(構)筑物結構圖紙和設備安裝圖紙,同時拆除物的結構已從磚木結構發(fā)展到了混合結構、框架結構、板式結構等,從房屋拆除發(fā)展到煙囪、水塔、橋梁、碼頭等復雜結構形式構筑物的拆除,這都給拆除施工企業(yè)在制定拆除施工方案時帶來很多困難。此外,由于改建或擴建,改變了原結構的力學體系,因而在拆除中往往因拆除了某一構件造成原建(構)筑物的力學平衡體系受到破壞,易導致其他構件傾覆壓傷施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