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碎機在結構拆除施工中主要用于搗碎建筑物的墻、柱、梁等主要承重結構,終使其坍塌以及建筑物坍塌后的解體破碎。破碎機大多由挖掘機改裝而成,即卸去挖斗后,改裝上破碎錘而成。使用破碎機進行工程拆除施工時,應有專人指揮,其打擊點應根據(jù)建筑物坍塌方向事前進行設計,打擊力應適中;當有多個打擊點時,應循序輪流進行打擊,不應在一個打擊點上一次打擊到位,這樣容易增加不因素。
對在拆除施工過程中有可能會被損壞的道路、管線、電力、郵電、通信等公共設施,應由建設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申請辦理好批準手續(xù),并做好相應的保護措施。 切斷被拆除建(構)筑物的上下水管、煤氣管、供氣管以及供電、通信等管線設施。 接通施工用臨時供水、供電等管線,搭設好施工用臨時用房設施。
拆除部分建筑物的墻、板、梁后,對原有建筑物的結構受力和結構平衡體系是一個破壞,必須采取可靠的臨時支撐,以重新建立新的結構平衡體系。支撐位置的設置應充分考慮保留一定的作業(yè)面。
施工工期短、流動性大。拆除工程施工速度比新建工程快得多,其使用的機械、設備、材料、人員都比新建工程施工少得多,特別是采用爆破拆除,一幢大樓可在頃刻之間夷為平地。因而,拆除施工企業(yè)流動性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