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為社會提供公證數據的產品質量檢測機構,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其計量檢定,測試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以上規(guī)定說明:沒有經過計量認證的檢定/檢測實驗室,其發(fā)布的檢定/檢測報告,便沒有法律效力,不能作法律仲裁,產品/工程驗收的依據,而只能作為內部數據使用。
在中國,CMA認證具有的性和公信力。因此,許多企業(yè)都會通過CMA認證來提高其檢測能力和產品質量。獲得CMA認證不僅可以提高企業(yè)的競爭力,還可以為顧客提供更加可靠的服務。同時,CMA認證也是許多行業(yè)進入市場的必要條件之一。
從事檢驗檢測活動的人員,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檢驗檢測機構從業(yè)。
檢驗檢測機構授權簽字人應當符合資質認定評審準則規(guī)定的能力要求。非授權簽字人不得簽發(fā)檢驗檢測報告。
檢驗檢測機構不得轉讓、出租、出借資質認定證書和標志;不得偽造、變造、冒用、租借資質認定證書和標志;不得使用已失效、撤銷、注銷的資質認定證書和標志。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對檢驗檢測原始記錄和報告歸檔留存,保證其具有可追溯性。
原始記錄和報告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檢驗檢測機構需要分包檢驗檢測項目時,應當按照資質認定評審準則的規(guī)定,分包給依法取得資質認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項目的檢驗檢測機構,并在檢驗檢測報告中標注分包情況。
具體分包的檢驗檢測項目應當事先取得委托人書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