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是指利用各種燃料、電或者其他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并對外輸出熱能的設備,其范圍規(guī)定為容積大于或者等于30L 的承壓蒸汽鍋爐;出口水壓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且額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 的承壓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鍋爐。
起重機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范圍規(guī)定為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 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 的起重機和承重形式固定的電動葫蘆等。
產品試制和型式試驗
按照規(guī)定需要進行產品試制或者進行型式試驗的,申請單位應當在受理后,準備試制產品或者進行型式試驗。。
承擔型式試驗的單位在完成型式試驗后,應當向申請單位出具型式試驗報告。
約請鑒定評審機構
申請單位應當攜帶批準受理申請資料和相關設備的型式試驗報告,約請鑒定評審機構進行現場實地鑒定評審
鑒定評審程序按照制造許可規(guī)則等技術規(guī)范進行,鑒定評審機構在完成現場實地鑒定評審工作后,向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出具鑒定評審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