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管道安裝資質(zhì)許可證是從事壓力管道安裝的企業(yè)必須具備的資質(zhì)之一。辦理壓力管道安裝資質(zhì)許可證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包括注冊資金、企業(yè)人員等方面的要求。國家質(zhì)檢總局和省級質(zhì)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分別負責不同級別的壓力管道安裝許可的受理、審批、發(fā)證。企業(yè)需要按照相關規(guī)定和流程進行申請和辦理。
基本條件:
(1)具有與壓力管道安裝相適應的辦公場所;
(2)具有與許可級別相適應的原材料及安裝用設施、設備保管條件,具有專用 場地或者專用材料庫房,滿足材料分類分區(qū)(待檢、合格、不合格)、分批存放 的要求;
(3)具有專用的焊接材料庫,并且配置符合規(guī)定的保溫設備、烘干設備, 以及適應安裝工程焊接需要的焊條保溫設備;
(4)具備編制與壓力管道安裝相適應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安裝工藝、 檢驗工藝等工藝技術文件的能力;
(5)具備壓力管道主要安裝工序檢驗和終檢驗的能力;
(6)具有壓力管道工程資料檔案室,檔案保管條件滿足要求
汽車罐車、鐵路罐車、罐式集裝箱。
年度檢驗:每年至少檢驗一次。
檢驗:狀況等級為1級、2級的,汽車罐車每5年至少檢驗一次,鐵路罐車每4年至少檢驗一次,罐式集裝箱每5年至少檢驗一次;狀況等級為3級的,汽車罐車每3年至少檢驗一次,鐵路罐車每2年至少檢驗一次,罐式集裝箱每2.5年至少檢驗一次。
耐壓試驗:每6年檢驗一次。
公用管道
年度檢驗:每年至少檢驗一次,進行檢驗的年度可不進行年度檢驗。
檢驗:GB1-Ⅲ級次高壓燃氣管道檢驗周期一般不超過8年,GB1-Ⅳ級次高壓燃氣管道、中壓燃氣管道、GB2級管道檢驗周期一般不超過12年,以PE管或鑄鐵為管道材料的管道檢驗周期不超過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