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設施是指為城市交通系統(tǒng)保障正常運營而設置的軌道.隧道.高架道路.車站.通風亭.機電設備.供電系統(tǒng).通信信號等設施.
為了防止交通事故,保證交通順適,發(fā)揮道路的功能,必須設置交通措施,根據(jù)交通流的需要及地形、地物的情況,道路上必要時應設置人行跨路橋(包括地下人行橫道),柵欄、照明設施、視線誘導標志,緊急聯(lián)絡設施及其他類似設施。
交通設備產品:
車位鎖、車輪鎖、路樁、路錐、擋車器、護欄、鐵墩、反光鏡、球面鏡、陽光棚彈立柱、減速帶、隔離墩、道釘、輪廓標、道閘、法欄桿、自行車架、防撞桶、崗亭崗臺、反光護角、警戒帶、反光膜、坡度板、防眩板、反光衣、太陽能燈燈、燈箱、電動門、各種標志標牌、各種冷漆熱熔標線、車位線、反光材料。
防眩板兩種。防眩網通過網股的寬度和厚度阻擋光線穿過,減少光束強度而達到防止對向車前照燈炫目的目的;防眩板是通過其寬度部分阻擋對向車前照燈的光束。
交通標志牌是表明交通法規(guī)及交通數(shù)據(jù)的符號圖片,它可讓交通政策法規(guī)獲得品牌形象、詳盡、簡要的表述,另外還表現(xiàn)了無法用文字說明內容,用于管理方法交通、標示駕駛方位以確保交通輸通與駕駛的機器。適用于道路、大城市交通及其一切專用公路,具備規(guī)律的特性,車子、路人都必須要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