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許可證,作為一項重要的行業(yè)準入證書,對于特種設備的生產、銷售與使用起到了必要的監(jiān)督和管理作用。特種設備許可證的定義與意義特種設備是指在使用過程中可能會對人身和公共造成危害的特殊設備,如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
許可單位在許可證有效期內,發(fā)生許可項目、許可范圍、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等變更的,應當在變更后30個工作日內,向原許可機關提出變更申請,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變更手續(xù)。許可單位未辦理變更手續(xù)的,許可機關有權撤銷其許可證。
特種設備許可證的有效期一般為4年,許可證上應當注明有效期限。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許可單位應當向原許可機關提出換證申請,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換證手續(xù)。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后,許可單位未辦理換證手續(xù)的,許可證自動失效。
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是指對特種設備的生產(含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等項目)單位進行許可,證書編號以TS開頭,后面跟上相應的產品類別代碼和序號,如TS2210***-20表示壓力容器制造許可證,TS9211*-20**表示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許可證等。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的作用是保證特種設備的生產符合國家的和質量要求,防止不合格的產品流入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