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人力資源許可證需要準備以下資料:
書面申請報告:
主辦單位或擬任負責人簽署的書面申請報告,詳細載明機構名稱、地址、業(yè)務范圍、服務方式、主要負責人基本情況及申請開辦時間等信息。
身份證明和資格證明:
擬任負責人和專職工作人員的身份證、畢業(yè)證、職業(yè)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擬任負責人和專職工作人員的個人簡歷及近期免冠照片。
如為單位開辦,還需出具開辦單位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成立批文原件及復印件;如為個人開辦,則須提供居住地派出所的居住證明。
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
機構章程應明確載明機構名稱、性質、服務宗旨、業(yè)務范圍、組織形式、出資方式和數額及其他有關事項。
管理制度應包括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業(yè)務管理等方面的規(guī)定。
工作場所及辦公設施證明:
自有場所應提供房產證明;租賃場所應提供租賃協(xié)議及出租方的房產證明及復印件。
注冊資本驗資報告:
由具有驗資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原件,證明企業(yè)注冊資本不少于規(guī)定金額(如10萬元),并已實際到位。
《開辦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表》:
一般需要一式三份,以便審批部門對申請機構的各項信息進行審核和記錄。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企業(yè)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由工商部門出具)。
專職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及社保繳納記錄(部分地區(qū)可能要求)。
辦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提交申請: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交上述申請材料。
材料審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確保材料齊全、真實有效。
實地考察:工作人員到現場對開辦場所、辦公設施、辦公環(huán)境等進行實地考察。
審批發(fā)證:符合條件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將頒發(fā)《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不予批準的,將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