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保險是以運輸途中的貨物作為保險標的,保險人對由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貨物損失負責賠償責任的保險。類型分為:鐵路貨物運輸保險 、水路貨物運輸保險 、航空貨物運輸保險、公路貨物運輸保險。由于投保險別不同,其保險費率各異,賠償?shù)姆秶灿袇^(qū)別。所以外貿(mào)公司應根據(jù)出口商品的性質(zhì)、不同的運輸工具、路程的遠近、季節(jié)性天氣的變化,以及運抵國當時的具體情況等有關因素決定投保哪一種險別較合理。
陸上運輸貨物保險條款(火車、汽車)
二、除外責任
本保險對下列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一)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二)屬于發(fā)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三)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zhì)不良或數(shù)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四)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zhì)缺陷、特性以及市場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五)本公司陸上運輸貨物戰(zhàn)爭險條款和貨物運輸罷工險條款規(guī)定的責任范圍和除外責任。
海洋運輸冷藏一切險是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海洋運輸冷藏貨物(OceanMarineInsuranceFrozenProducts)保險險別,其承保的責任范圍如下:(1)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造成整批貨物的實際全損或推定全損。被保險貨物用駁船運往或運離海輪的,每一駁船所裝的貨物可視作一個整批。(2)由于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互撞、與流冰或其他物體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貨物的全部或部分損失。(3)在運輸工具已經(jīng)發(fā)生擱淺、觸礁、沉沒、焚毀意外事故的情況下,貨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惡劣氣候、雷電、海嘯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4)在裝卸或轉(zhuǎn)運時由于一件或數(shù)件整件貨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5)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nèi)危險的貨物采取搶救、防止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6)運輸工具遭遇海難后,在避難港由于卸貨所引起的損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難港由于卸貨、存?zhèn)}以及運送貨物所產(chǎn)生的特別費用。(7)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8)運輸契約訂有“船舶互撞責任”條款,根據(jù)該條款規(guī)定應由貨方償還船方的損失。(9)被保險貨物由于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10)負責賠償由于冷藏機器停止工作連續(xù)達24小時以上造成的被保險貨物的腐敗或損失。(11)負責賠償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外來原因所致的腐敗或損失。
三、責任起訖
(一) 本保險負“倉至倉”責任,自被保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明的起運地倉庫或儲存處所開始運輸時生效,包括正常運輸過程中的運輸工具在內(nèi),直至該項貨物運達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收貨人的后倉庫或儲存處所或被保險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運輸?shù)钠渌鼉Υ嫣幩鶠橹?。如未運抵上述倉庫或儲存處所,則以被保險貨物在后卸載地卸離飛機后滿三十天為止。如在上述三十天內(nèi)被保險的貨物需轉(zhuǎn)送到非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時,則以該項貨物開始轉(zhuǎn)運時終止。
(二) 由于被保險人無法控制的運輸延遲、繞道、被迫卸貨、重行裝載、轉(zhuǎn)載或承運人運用運輸契約賦予的權限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變更或終止運輸契約。致使被保險貨物運到非保險單所載目的地時,在被保險人及時將獲知的情況通知保險人,并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時情況下,本保險仍繼續(xù)有效,保險責任按下述規(guī)定終止:
1. 被保險貨物如在非保險單所載目的地出售,保險責任至交貨時為止、但不論任何情況,均以被保險的貨物在卸載地卸離飛機后滿三十天為止。
2. 被保險貨物在上述三十天期限內(nèi)繼續(xù)運往保險單所載原目的地或其它目的地時,保險責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規(guī)定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