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機構基本信息
機構名稱:填寫機構的全稱,與營業(yè)執(zhí)照、法人登記證書等證照上的名稱一致。
機構性質:說明機構是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等具體性質。
法定代表人:填寫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
注冊地址:填寫機構注冊登記的地址,應詳細到具體的門牌號。
實際地址:若實際經營地址與注冊地址不同,需填寫實際開展檢驗檢測活動的地址。
成立時間:填寫機構依法成立的日期。
聯(lián)系方式:包括機構的聯(lián)系電話、傳真號碼、電子郵箱、郵政編碼等。
儀器設備與設施信息
主要儀器設備:詳細列出機構用于檢驗檢測的主要儀器設備名稱、型號規(guī)格、數量、購置時間、檢定 / 校準情況等。
設施情況:描述實驗室的場地面積、布局,以及環(huán)境條件控制設施,如溫濕度控制、通風、防塵、防震等設施的情況。
其他信息
公正性聲明:由申請機構作出公正性承諾,聲明在檢驗檢測活動中能夠保持獨立、公正,不受任何利益干擾。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申請機構認為需要在申請書中說明的其他與計量認證 / 認可相關的事項,如特殊的檢驗檢測能力、以往的相關業(yè)績等。
格式要求
整體格式:通常要求用墨筆填寫或計算機打印,以便保證字跡清晰、工整。
紙張與頁面:一般采用 A4 紙,填寫頁數不夠時可用 A4 紙附頁,并連同正頁編為第 × 頁,共 × 頁。
勾選標記:對于申請書中的選擇項,如申請類型、機構性質等,通常在所選的 “□” 內劃 “√”。
簽名蓋章:申請書須經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簽名,并加蓋機構公章方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