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上運輸貨物保險條款(火車、汽車)
一、責任范圍
本保險分為陸運險和陸運一切險二種。被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本保險按保險單上訂明承保險別的條款規(guī)定負賠償責任。
(一)陸運險
本保險負責賠償:
1.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遭受暴風、雷電、洪水、地震自然災害或由于運輸工具遭受碰撞、傾復、出軌或在駁運過程中因駁運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碰撞;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2.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nèi)危險的貨物采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
(二)陸運一切險
除包括上列陸運險的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景蹈`盜搶等】
第三條 保險責任的起訖期,是自簽發(fā)保險憑證和保險貨物離起運地發(fā)貨人的后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至該保險憑證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shù)氐膫€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但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貨人未及時提貨,則保險責任的終止期多延長至以收貨人接到《到貨通知單》后的十五天為限(以郵戳日期為準)。
(二)水漬險
除包括上列平安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由于惡劣氣候、雷海嘯、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三)一切險
除包括上列平安險和水漬險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下列十一種外來原因(即十一種附加險)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附加險:
1,偷竊、提貨不著險
2,淡水、雨淋險
3,短量險
4,碰損、破碎險
5,混雜、沾污險
6,串味險
7,受潮受熱險
8,鉤損險
9,包裝破裂險
10,滲漏險
11,銹損險
(四)特殊附加險
1,艙面險
2,進出口關稅險
3,易腐貨物險
4,交貨不到險
5,拒收險
6,黃曲霉毒素險
(五)特別附加險
1,戰(zhàn)爭險
2,罷工險
海洋運輸冷藏貨物冷藏一切險的除外責任,除包括海洋運輸貨物保險的除外責任外,還對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任何階段,因未存放在有冷藏設備的倉庫或運輸工具中,或輔助運輸工具沒有隔溫設備造成腐敗的損失,以及在保險責任開始時因未保持良好狀態(tài),包括整理加工和包扎不妥,冷凍上的不合規(guī)定及骨頭變質(zhì)所引起的貨物腐敗和損失不負責任。其責任起訖也按“倉至倉”條款負責。但貨物到達目的港如在30天內(nèi)卸離海輪,存入冷藏庫,保險公司將繼續(xù)負責10天,如果貨物卸離海輪后不存入冷藏庫,保險責任至卸離海輪時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