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員懷孕初期自然是需要得到對應的待遇,但是一般急診只能開三天、門診不能超14天,有時候不認為醫(yī)生小氣只給開三天的休息,畢竟有著規(guī)定。
單位工作人員因病申請事務時,需要參考單位事務的要求,但仍需參考醫(yī)院病歷證明。例如:單位需要住院病歷,只有門診病歷也可以使用門診病歷。
問題:
單位需要什么病歷證明?
回答:
首先,單位需要哪些病歷證明,這需要參考單位的要求,以及員工申請事務的不同,所需的病歷證明也不同。
1.單位一般需要病歷證明為:急診病歷證明:.門診病歷證明.全套住院病歷。
2.門(急)診病歷常見:門(急)診病歷手冊.病歷單一般分為:手寫:.機打。
3.住院病歷屬于住院期間的綜合,也可稱為全套住院病歷,從入院到出院的證明材料總結。
注:病歷證明不是診斷證明,病歷一般只能復印,不能帶走原件。
擴展知識:
病歷證明有哪些?
1.病歷的常見組成部分為:病歷主頁.病程記錄.醫(yī)囑等。
2.門(急)診病歷組成部分:病歷手冊封面(首頁).病程記錄(初診.復診).現(xiàn)病史.以往史.輔助檢查.醫(yī)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