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流程
個人申報:申報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深圳市人才一體化綜合服務平臺(/rcyth/website/),點擊 “專技人才”—“深圳市市屬職稱評委會職稱評審申報” 進行申報3。按照系統(tǒng)提示如實填寫申報信息,并上傳個人照片、承諾書、相關證書證明、業(yè)績成果、論文著作等申報材料掃描件3。
單位審核:申報人所在單位對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進行審核,并按規(guī)定進行評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個工作日2。公示無異議后,單位在相關表格上加具意見及加蓋公章。
評委會評審:評委會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評審方式包括材料審核、專業(yè)知識測評(部分專業(yè)可能有)、答辯(部分專業(yè)可能有)等。
公示及發(fā)證:評審通過人員名單將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申報人所在單位進行評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個工作日2。公示無異議后,申報人可登錄《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tǒng)》自行下載本人電子職稱證書1。
申報材料方面
材料不齊全:如未按要求提供學歷證書、工作證明、業(yè)績成果材料、論文等,或者缺少相關材料的原件掃描件,導致評審委員會無法了解申報人的情況。
材料真實性存疑:申報人提供虛假的學歷、工作經歷、業(yè)績成果等材料,一旦被查實,將直接導致評審不通過,并且可能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材料整理混亂:申報材料未按照規(guī)定的順序整理,或者材料內容模糊不清、難以辨認,影響評審委員會對材料的審核和評價。
工作表現(xiàn)與能力方面
領導評價與推薦信:由上級領導或行業(yè)專家出具的推薦信,對工作表現(xiàn)、專業(yè)能力、職業(yè)道德等方面給予高度評價。推薦信需客觀、具體,有推薦人的簽字和聯(lián)系方式。
同事評價材料:同事對工作能力、團隊協(xié)作精神等方面的評價意見,可采用聯(lián)名簽字或單獨出具評價信的方式,從側面反映工作表現(xiàn)。
客戶反饋意見:如果工作涉及客戶服務,提供客戶對工作質量、服務態(tài)度等方面的好評反饋或感謝信,證明在實際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客戶滿意度。
深圳初級職稱評審復查申訴成功后,評審結果的更改流程通常如下:
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審核: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收到復查申訴成功的結果后,會對相關情況進行審核,確認需要更改評審結果。
提交人社部門:將審核通過的更改申請及相關材料按批件報送人社部門受理2。
人社部門審核確認:人社部門在規(guī)定時間內對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核,一般承諾辦結時限為 5 個工作日,法定辦結時限為 10 個工作日4。如材料齊全、符合規(guī)定,人社部門會核準并確認更改后的評審結果。
公示更改后的評審結果:按照規(guī)定,對更改后的評審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通常不少于 5 個工作日4。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如無異議,則正式生效。
更新證書及相關信息:公示無異議后,相關部門會更新職稱證書及系統(tǒng)中的評審結果信息。申報人可以根據通知領取新的職稱證書,或在相關系統(tǒng)中查詢、打印更新后的電子證書。
整個流程需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和程序進行,以確保評審結果更改的公正、公平和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