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7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以人社部發(fā)〔2012〕56號印發(fā)《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核認定辦法》。該《辦法》分考核認定申報條件、考核認定組織、考核認定申報材料、考核認定程序、考核認定申報日期及要求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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