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現在商標申請單量不斷升高,商標名稱相同或相似的很多,差不多平均三個就可能有一個會被駁回,所以大家在遇見商標駁回的情況也不要慌,理性的分析商標被駁回的原因,采取正確的挽救措施。
1、商標近似被駁回
一般來說,你所注冊的商標與他人已注冊商標在音、形、意、義上相同或近似,會導致消費者產生誤認或混淆,商標局都會認定為商標近似而駁回你的商標。這個也算是為了排除“傍”的行為,保護他人在先注冊成功的商標權益。
對于這種問題只要經過專業(yè)人士的分析和診斷,復審還是有成功率的。因為商標近似主觀性比較強,并沒有固定的審核標準,所以還是有成功的案例的。
2、商標缺乏顯著性
商標就是用來區(qū)分經營者產品和服務的標志,所以在申請注冊商標時盡量把商標設計成高識別度吧。但是對于某些因缺乏顯著性而不能做商標使用的,但是經過商家長期使用取得了顯著特征,便于消費者識別的,還是可以注冊商標的。所以如果你想把缺乏顯著性的標志注冊為商標,就需要向商標局提供長期使用并具有顯著性特征的證明,這樣在申請駁回復審的時候,成功的機率大一些。
3、屬于通用名稱
商標法有規(guī)定,通用名稱不能作為商標注冊,否則就沒有辦法保證產品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了。但是可以選擇另一種方式注冊,比如說“小米”,這不是代表米的商標,而且手機的商標。
4、他人在先注冊
商標局會遵循注冊在先原則和使用在先原則來判斷你的商標是否可以進行注冊,即如果在同一種商品或服務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申請人申請注冊相同或相似的商標,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如果是在同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
如果說你申請的商標是經過長期使用并有一定影響力而被人搶注的,只要能夠提供長期的在先使用有效證明,就可以申請駁回復審,如果商標已經被別人注冊成功了還可以提出商標異議。
提醒大家在商標注冊之前先做好商標查詢工作,只有做好商標的規(guī)避工作才可以讓商標注冊進行的更加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