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糾紛,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進行解決,當然這也是解決勞動糾紛的一種方式。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并不是免費的,那么該如何繳納費用?律圖在下文中為你詳細介紹。
一、申請勞動仲裁的費用是多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五十三條的規(guī)定,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jīng)費由財政予以保障。
法律已經(jīng)明確了勞動仲裁是不收取任何費用的,仲裁辦案的經(jīng)費是由當?shù)刎斦枰员WC的。從2008年5月1日起,全國各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理案件都是不收費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程序是怎樣的
1、組成仲裁庭
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應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內按《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組織規(guī)則》組成仲裁庭。
2、調查取證
仲裁委員會有權要求當事人提供或補充證據(jù)。當事人因客觀和因不能取證的,當事人提供的證據(jù)互相矛盾、無法認定的,或針對雙方當事人的申訴和答辯中存在的疑點,仲裁委員會依職權可找有關單位、知情人了解情況和收集證據(jù),遇有需要勘驗或鑒定的問題,應交由法定部門勘驗或鑒定;沒有法定部門的,由仲裁委員會委托有關部門勘驗或鑒定。
3、仲裁調解
在查明爭議事實的基礎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員主持,對勞動爭議案件先行調解。經(jīng)調解達成協(xié)議的制作仲裁調解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字,仲裁員署名,加蓋仲裁委員會印章并送達當事人;調解未達成協(xié)議,或仲裁調解書送達前當事人反悔,以及當事人拒絕接收調解書的,仲裁庭應及時仲裁。
4、仲裁裁決
仲裁庭開庭裁決,應當在開庭的四日前,將開庭時間、地點的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開庭審理時,聽取申訴人的申訴和被訴人的答辯,由仲裁庭進行當庭調查、主持辨論,征詢雙方當事人的后意見,并再行調解。雙方未達成協(xié)議或不愿接受調解的,經(jīng)仲裁庭合議作出裁決,并制作仲裁裁決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fā)生法律效力。一方當事人不執(zhí)行的,對方當事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案件,應當在收到仲裁申請后的六十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jīng)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處理集體勞動爭議,應當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十 五日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可延長十五日。
上面的內容就是律圖小編帶來的關于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繳費以及勞動爭議仲裁程序的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各位順利的進行勞動仲裁。要是對仲裁委作出的仲裁結果不服的話,可以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起勞動訴訟,通過司法途徑救濟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