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李重量及體積要求嚴格。行李箱的托運重量不得超過45公斤,周長不得超過200厘米,超過規(guī)定范圍的行李箱不能作為行李托運,否則視為貨物運輸。
二、托運行李必須包裝齊全,鎖緊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壓力,能在正常運行條件下完成裝卸和運輸。行李包裝不符合要求的,承運人可以拒絕收運。
不可托運或不可托運的物品主要有:
小而有價值的東西:現(xiàn)金,有價證券,匯票,信用卡,珠寶。
緊急物品:藥品,鑰匙,護照,旅行支票,商業(yè)單據(jù)。
不可替代之物:手稿、物品。
易碎物品:眼鏡,玻璃器皿,液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