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利申請需要哪些費用? ——
01
申請費
申請費的繳納期限是自申請日起算兩個月內(nèi)或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nèi)。與申請費同時繳納的費用還包括公布印刷費、申請附加費,要求優(yōu)先權的,應同時繳納優(yōu)先權要求費。
02
發(fā)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
申請人要求實質審查的,應提交實質審查請求書,并繳納實質審查費。實質審查費的繳納期限是自申請日起三年內(nèi)。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繳納或繳足的,專利申請視為撤回。
03
專利登記費、公告印刷費、印花稅
專利登記費、公告印刷費、印花稅自申請人收到專利局作出的授予專利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xù)通知書之日起兩個月內(nèi)繳納。期滿未繳納或者未繳足的,視為未辦理登記手續(xù)。(2018年8月1日起,停征專利收費(國內(nèi)部分)中的專利登記費、公告印刷費,印花稅自2019年8月25號起,由申請人自行繳納,國知局不再代收)
04
復審費
申請人對專利局的駁回決定不服提出復審的,應提交復審請求書,并繳納復審費。復審費的繳納期限是自申請人收到專利局作出駁回申請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繳納或繳足的,復審請求視為未提出。
05
著錄事項變更等
著錄事項變更費、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費、無效宣告請求費的繳納期限是自提出相應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繳納或繳足的,上述請求視為未提出。
06
恢復權利請求費
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因其他正當理由延誤專利法、專利法細則規(guī)定的期限或者專利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請求恢復權利的,應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并繳納費用。
07
延長期限請求費
申請人對專利局指定的期限請求延長的,應在原期限屆滿日之前提交延長期限請求書,并繳納費用。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繳納或繳足的,將不同意延長。對一種指定期限多可限延長兩次。
08
專利文件副本證明費
辦理專利登記簿副本、在先申請文件副本、專利授權文件副本、專利證書副本、專利證書證明、專利登記簿證明、專利授權程序證明、申請人名稱變更證明、專利文檔查閱復制證明件共9種副本和證明文件前繳納費用。
09
年費
授予專利權當年的年費應當在辦理登記手續(xù)的同時繳納,以后的年費應當在上一年度期滿前繳納。繳費期限屆滿日是申請日在該年的相應日。
10
滯納金
(1)專利權人未按時繳納授予專利權當年以后的年費或者繳納的數(shù)額不足的,專利權人自應當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遲六個月內(nèi)補繳,同時繳納滯納金。交費時間超過規(guī)定交費時間不足一個月的,不收滯納金,超過規(guī)定繳費時間一個月的,每多超出一個月,加收當年全額年費的5%作為滯納金,例如,繳費時超過規(guī)定繳費時間兩個月,滯納金金額為年費標準值乘以10%。
(2)首次繳納數(shù)額不足時年費滯納金的計算:專利權人再次補繳時,應依照實際補繳日所在滯納金時段內(nèi)的滯納金標準,補足應繳納的全部年費滯納金。
(3)辦理恢復手續(xù)時年費滯納金的計算:專利權人因專利權終止辦理恢復手續(xù)時,年費滯納金應按當年年費全額的25%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