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證申請書上加蓋公章或簽字確認通常有以下步驟:
加蓋公章
準備工作:確保公章是經(jīng)過公司合法備案且在有效期內(nèi)的,同時準備好干凈、平整的印泥,印泥的顏色通常為紅色或藍色,以保證印章清晰可辨。
確認位置:在開證申請書上找到指定的蓋章位置。一般來說,會在申請書的結(jié)尾處,通常有 “申請人(蓋章)” 或類似的字樣標識。如果申請書沒有明確指定位置,可在申請人名稱處或申請書右下角空白處蓋章。
蓋章操作:將公章端正地放在選定的位置上,用力均勻地按下,使公章完整地印在申請書上。確保印章的文字和圖案清晰、完整,沒有模糊、缺角或重影等情況。如果一次蓋章不清晰,應重新蓋章,避免在原印章上重復加蓋,以免影響印章的清晰度和辨識度。
檢查核對:蓋章后,仔細檢查印章的清晰度和完整性,以及印章的內(nèi)容是否與申請人的公司名稱一致。如有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更正,如重新蓋章或更換申請書。
簽字確認
確認簽字人:確定具有簽字權(quán)限的人員。通常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授權(quán)代表或與該筆業(yè)務相關(guān)的負責人。簽字人應具備相應的授權(quán),并在公司內(nèi)部有明確的授權(quán)記錄。
找到簽字位置:在開證申請書上找到指定的簽字處。一般會在 “申請人(簽字)” 或 “授權(quán)代表簽字” 等字樣后面的空白處簽字。如果沒有明確指定位置,可在蓋章附近或申請書結(jié)尾處的合適位置簽字。
簽字規(guī)范:簽字人應用黑色或藍色的鋼筆、簽字筆進行簽字,確保簽字清晰、可辨認。簽字應使用本人的真實姓名,與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上的姓名一致,不得使用化名或簡稱。簽字時應盡量保持字體工整,避免潦草或難以辨認的字跡。
再次核對:簽字后,檢查簽字是否清晰、完整,與簽字人的身份是否相符。同時,確認簽字的位置是否符合要求,以及簽字與蓋章之間的關(guān)系是否協(xié)調(diào)(如蓋章在簽字上方或旁邊等)。
有些情況下,可能既需要加蓋公章又需要簽字確認。這時,應先完成蓋章操作,然后在公章附近的合適位置進行簽字,確保兩者都清晰、完整,且符合相關(guān)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