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危廢)經固化處理后形成的固化物,其后續(xù)處置方式需根據固化體的穩(wěn)定性、污染物特性、法規(guī)要求及資源化潛力綜合確定。以下是主要的處理路徑及技術要點:
1. 填埋處置適用對象:
固化體污染物浸出濃度超過資源化標準但低于填埋入場限值(如《GB 18598-2019》)。
無經濟資源化價值的固化體(如高鹽分、放射性廢物)。
技術要求:
預處理:固化體需滿足抗壓強度≥0.35 MPa、滲透系數≤10?? cm/s。
填埋場選擇:優(yōu)先進入危廢填埋場(柔性/剛性防滲結構),禁止進入一般工業(yè)固廢填埋場。
監(jiān)測:填埋后需定期檢測滲濾液和地下水污染情況。
案例:重金屬污泥固化塊、含砷廢渣等。
2. 資源化利用適用對象:
固化體污染物浸出濃度低于資源化標準,且物理性能達標(如強度、耐候性)。
常見于飛灰、建筑廢物基固化體。
利用途徑:
用于礦山采空區(qū)回填或地基加固(需評估長期穩(wěn)定性)。
制免燒磚、路基材料(摻量≤30%)。
要求:固化體無放射性,抗壓強度≥10 MPa(建材標準)。
建材原料:
工程回填:
案例:
垃圾焚燒飛灰固化后制環(huán)保磚(需添加活性炭吸附二噁英)。
電鍍污泥固化體經檢測合格后用于水泥窯協(xié)同處置。
3. 協(xié)同處置(水泥窯/鋼鐵廠)適用對象:
含硅、鈣、鐵成分的固化體(如重金屬污泥、廢酸堿中和渣)。
熱值型廢物(如有機固化體,需控制氯/硫含量)。
技術要求:
污染物限制:重金屬含量符合《HJ 662-2013》水泥窯協(xié)同處置標準。
工藝適配:固化體需破碎成顆粒(粒徑≤50 mm),避免影響窯爐運行。
優(yōu)勢:高溫(1450℃)徹底分解有機物,重金屬固定在熟料礦物中。
案例:含鉛污泥固化體作為水泥原料替代黏土。
4. 特殊處置(放射性/持久性有機物)適用對象:
放射性廢物固化體(如玻璃固化塊)、含POPs(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廢物。
處置方式:
深地質處置:放射性固化體封裝后置于地下500~1000 m(需屏障材料隔離)。
高溫焚燒:針對含二噁英的固化體,二次焚燒(1200℃以上)+尾氣凈化。
案例:核廢料玻璃固化體存入深層地質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