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國家稅務總局無錫市稅務局聯合發(fā)布《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免征年限的通知》,明確無錫市區(qū)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免征年限由5年調整為2年,自2022年5月1日起執(zhí)行。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于4月29日,無錫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剛剛發(fā)布《關于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紅五月”房地產開發(fā)項目消費促銷活動的通知》,提到要加大房地產項目的優(yōu)惠力度,不斷提升自身產品力以及強化市場宣傳來促進地產銷售。 此外,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于4月底發(fā)布通知,為保障職工合理住房需求,調整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調整后,對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借款人本人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50萬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80萬元。對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本市戶籍家庭,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貸款額度可不與借款申請人公積金繳存年限及繳存余額掛鉤,借款人本人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60萬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調整為100萬元。